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12月22日衛授家字第1090701730B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自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期間,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身心障礙者法律扶助業務。
三檢送「衛生福利部公告」1份
靜思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