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11-12 | 點閱數: 71
彰化縣政府 函


 

受文者:彰化縣花壇鄉花壇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1日
發文字號: 府教社字第113043477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實施計畫及推薦表(共2個電子檔)
主旨: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及表揚實施計畫」(含資料薦送自主檢核表及推薦表(個人及團體)及具體感人事蹟格式)1份,請貴校教師踴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1月7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135901230號函辦理。
二、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及表揚實施計畫(下稱實施計畫)第5點第3款規定略以「……縣(市)政府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人員及學校團體(以學校或幼兒園為單位):提校務會議或行政會議通過,由主管機關審查後送承辦單位。」
三、 考量本府審查作業及後續送件資料補充所需時程,請各校於114年1月3日(星期五)前將相關資料(紙本及光碟)逕寄本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信封請註明杏壇芬芳獎),以送達時間為準,非以郵戳為憑。
四、 推薦資料報送方式,說明如下:
(一) 請依附件填表說明填寫,推薦資料請檢送一式4份(4份皆為正本,含推薦表、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及校務會議或行政會議之會議紀錄影本為證)。推薦表電子檔及佐證與參考資料燒錄成光碟,檔名為OO學校OO師杏壇芬芳獎申請資料。
(二) 按實施計畫第5點規定:「具體感人事蹟應以A4紙張雙面列印,字體採標楷體、字體大小12號、行距採單行間距,其內文及附件佐證資料頁數,不包括封面及封底,合計不得超過15頁;未符規定者,恕不受理」。推薦表請單獨1頁列印,以燕尾夾固定,切勿膠裝,受推薦人所送之資料,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五、 另,本縣114年度特殊優良教師各校推薦送件截止日期訂於114年1月22日,請各校併同本案妥適安排校務會議時程,以利本府後續審查作業
六、 檢送相關資料各1份。
:::

網頁選單

網站連結

每日成語

   ㄍㄨ ˇ ㄗㄨㄛ ˋ ㄑㄧ ˋ
意指作戰時擊第一通鼓,戰士們最能鼓足勇氣。後比喻做事時要趁著剛開始時的勇氣去做才容易成功。與「打鐵趁熱、一氣呵成」相似。
more...
:::

雲端應用

氣象局衛星雲圖

即時空氣品質

隨機小語

口說好話,心想好意,身行好事。

靜思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