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3年11月8日疾管疫字第1131200311號函辦理。
二、113年第44週(校園監測資料顯示,腸病毒平均罹病率較前三週平均值上升),請持續觀察校園疫情變化及加強學童個人衛生習慣。
三、學校為腸病毒易感族群之群聚場所,腸病毒極易透過學童的密切交流,傳播至家庭及社區,故請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訂定之「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及「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與本縣腸病毒防治自我查檢表內容,積極整備及強化校內之腸病毒防治機制,並落實定期環境消毒與重點消毒、洗手設備之維護、學童健康管理,以及家長之衛生教育宣導工作。
四、請貴校加強宣導正確洗手等良好衛生觀念,並注意學習環境的通風與清消。若經醫師診斷感染腸病毒時,請落實「生病不上課」,以避免因與其他學童接觸造成交叉感染,如果發生群聚事件,必須立即通知衛生單位。
五、另請學校注意學童身體狀況,如發現有嗜睡、意識不清、活力不佳、手腳無力或麻痺、肌抽躍(無故驚嚇或突然間全身肌肉收縮)、持續嘔吐與呼吸急促或心跳加快等腸病毒重症前兆病徵,請「有症狀盡速就醫」接受治療。
六、檢附腸病毒防治宣導單張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