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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4-07-01 | 點閱數: 61

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3年6月28日北教大進字第1131040076號函辦理。

二、本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已於113年6月15日公告於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進修推廣處招生系統網站「最新消息」區,網址(https://diceexam.ntue.edu.tw/),請下載詳閱。

三、有關招生簡章,摘要說明如下:

(一)招生人數:1班,共25人。

(二)招生對象(報考資格):

1、大學學歷:具備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者。

2、語言認證:取得以下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之證明(擇一提供)

(1)中央教育主管機構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

(2)其他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teaching, assessment, 簡稱CEF)B1級(含)以上閩南語認證考試有效合格證書(本資格之認定,以經辦理閩南語認證考試單位自行對照CEF架構將相關研究、報告公告於其官網,證明所辦認證考試及合格證書符合CEF B1級(含)以上之公認標準,供機關學校或民眾參考運用者為限)。

(3)依國民教育法第24條第4項規定,具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資格者,免具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但須檢附資格證明影本。

3、工作證明:最近5年內(報名截止時間往前推算5年)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現職之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老師。(報名者除於國民小學實際從事閩南語文教學工作之年資外,得併計中等教育階段之同語文教學年資。)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一律採網路報名。

1、繳費期間:請於113年7月15日(一)上午9時至113年8月28日(三)下午17時,至報名網站登錄,取號繳費。

2、報名表填寫及列印期間:113年7月15日(一)至113年9月5日(四),至進入報名網站上方「報名作業」→點選「填寫網路報名資料」→「列印報名完成文件」。

3、報名資料及書面寄送期間:113年9月5日(四)前(含)信封貼上報名表件專用信封封面,以限時掛號寄出,郵戳為憑。

(四)錄取方式:書面審查成績前25名為正取,其餘為備取。

(五)開設課程:需修習國民小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門課程與教育專業課程、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專門課程,修畢總學分數共70學分。

(六)修業年限:至少2學年,主辦校因課程調整需求,保有調整異動之權利。

(七)上課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如因疫情等特殊狀況,得改採遠距教學方式進行。

(八)其他各項規定,請參閱招生簡章。

四、本案如有疑義,洽詢承辦單位(02)2732-1104#82104黃小姐。

五、檢附招生簡章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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