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 定安置」相關訊息如下:
(一)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設籍本縣且 112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 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 優潛能者。
2、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 數學、社會、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二)學術性向(數理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設籍本縣且 112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 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 優潛能者。
2、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數學、 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 項成績達「優等」。
(三)學術性向(語文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設籍本縣且 112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 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 優潛能者。
2、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 英語之學習成績皆需達 「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 項成績達「優等」。
(四)初審報名時間及地點:請家長與學生於113年4月25日 (星期四)至4月26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4時,向 113學年度欲就讀之學區公私立國中(或高中附設國中) 輔導室報名。
(五)複選報名時間及地點:通過初選評量者,請家長或學生 於113年6月13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下午4時,向原初 審報名學校輔導室報名。
(六)初、複選時間:
1、初選:113年5月25日(星期六)。
2、複選:113年6月22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