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檢送112年製作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宣導短片(國語版、台語版及客語版)一案,請貴校、貴屬社區大學、 樂齡學習中心及新住民學習中心運用既有宣傳通路及網站或臉書頁面協助加強宣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11日臺教社(一)字第1120078742號函辦理。 |
二、 | 該基金係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以下稱本法)第38條規定,為使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均能依本法規定獲得基本保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及健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稱強制險)制度之政策性目標而設置,並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監督之公益性財團法人。 |
三、 | 111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須登記領牌,並投保強制險,始得行駛道路。考量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之使用族群,以學生及高齡者居多,敬請協助廣為宣導,以強化學生及高齡者對於強制險之認識。 |
四、 | 旨揭宣導短片,可至該基金網站(路徑:首頁/教育宣導/多媒體宣導,網址https://www.mvacf.org.tw/Media)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