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6月30日臺教體署全(一)字第 1120025117號函辦理。
二、另為能運用多元管道,強化宣導效益,請多加運用教育部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防治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
https://enc.moe.edu.tw/
靜思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