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2年6月2日清語研所字第1129004121號函辦理。
二、報名日期:112年7月3日至7月7日。
三、招生對象:大學(含)以上,具客家委員會辦理之客語能力認證中級以上語言證書,且最近5年內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客家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 6 學期之現職為客家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四、開設班別:國民小學及加註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家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五、招生人數:25人。
六、修業年限:至少2年。
七、上課時間:學期間之週六或週日及寒暑假之週一至週五。
八、上課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新竹市南大路521號)或校本部(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九、收費標準:報名費1,300元,每學分3,500元。
十、其他詳情請見附件及https://gitll.site.nthu.edu.tw/p/412-1137-17940.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