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國民教育輔導團設置要點辦理。
二、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2年6月17日止(郵戳為憑),請備妥文件,並於資料袋正面註記「輔導員報名表」,逕送本府教育處學管科(50001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
三、檢附遴選簡章及附件各1份。
靜思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