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擴充本縣本土語文師資,培育專業在地人才,辦理旨揭計畫,報名資格如下:
持有教育部或成功大學辦理閩南語能力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認證證書者、客家委員會辦理客語認證中高級以上認證證書者、原住民委員會辦理原住民族語認證中高級以上認證證書者。
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現職正式教師,填寫報名表(如附件二)內容及備齊相關證件,並於報名時檢具教師證、在職服務證明及通過客家語或閩南語中高級(含)以上能力認證合格證書並等,經本縣審查小組審查合格者,免參加專業培訓課程,即可直接申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證書。
二、旨揭研習資訊:
三、報名資訊如下:
四、檢附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