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報考條件及資格:報考者除須符合基本條件外,應具備報名各階段類別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各款之情事者。
(三)無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所列情事者。
二、報名資格:
(一)代理教師:持有一般地區或特殊地區國小階段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者,具有國民小學特殊教育資賦優異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 報名各階段甄選代理教師符合資格錄取者,將依成績高低排序後,列冊候用 。
(三) 參加108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及格正在申辦教師證書
尚未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者,請檢附檢定考試及格證書、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書
正、影本各乙份(正本驗後發還,影本繳交備查)及報考切結書(如附件一)乙份接
受資格審查。
(四) 依民國84年11月16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
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者(舊制教師證書),於現場資格審查時應另檢附可證明其在取得舊
制教師證書後未曾脫離教學工作連續達10年以上之服務證明等相關文件供審核,以
證明該教師證書持續有效。(持已逾十年以上舊制教師證書者適用)
(五) 符合報名資格者,普通班代理教師經錄取應聘後,仍應依學校需求,將優先安排擔任行政職務或普通班、特教育班群任教(含導師、領域教師....);兼具與本專長代理相符合之大專院校體育系所組(含輔系)畢業者(以畢業證書、教練證書所載為準),將優先安排普通班或體育班之體育專長教學;以上各類別代理教師並視學校課程發展需要,邀請協助指導社團或相關教師與學生競賽。
(六) 符合報名資格者,資優巡迴班代理教師經錄取應聘後,將借調特教中心服務。
參、報名注意事項:(分類報名,分別錄取)
二、報名資格:(本甄選分階段報名,請留意本校公告)
(一)第一階段適用:符合報考階段類別,具有國民小學階段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特殊教育
資賦優異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二)第二階段適用:符合報考階段類別,具有國民小學階段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特殊教育
資賦優異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該階段普通班、特教班(資
賦優異類)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第三階段適用:符合報考階段類別,具有國民小學階段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特殊教育
資賦優異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該階段普通班、特教班(資
賦優異類)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一般大學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三、報名(本甄選分階段報名,請注意本校公告: 報名所需繳驗證件,請詳閱甄選報名表。
(一)各階段報名及甄選日期時間及順序如下:(※各階段報名所需繳驗證件,請詳閱簡
章第叁點第二項報名資格及報名表)
(二)是否辦理第二階段報名、第三階段報名,請逕至本校網站查詢。
(三)地點:彰化縣花壇鄉花壇國民小學(詳細地點以網路公告訊息為主)人事室或教務處。
(花壇鄉長沙村學前路108號 電話:04-7862029分機502)
(四)採現場親自報名,證件(審正本收影本)不齊者不予受理。
(五)費用:免繳報名費。
肆、甄選注意事項:
報名先後順序進行。
(二)第二階段:108年8月09日(星期五)上午10:30起。
(三)第三階段:108年8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30起。
甄選類別與名額 |
報到 |
教學演示60% |
口試40% |
|
普通班 代理教師 |
正取1名(108.8.23起錄用敘薪..) (具體育專長,備取若干名,依成績高低列冊候用) |
10:20 ~10:30 預備 |
10:30起 請就甄選類別自編,並於教學演示時提供教案1式3份
|
10:40起 以教育專業知能及班級經營實務或行政協助經歷為範圍 |
普通班 代理教師 |
正取1名(育嬰假108.9.24起錄用敘薪..) (各領域專長,備取若干名,依成績高低列冊候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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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優巡迴班 代理教師 |
正取1名(108.8.23起錄用敘薪..) (備取若干名,依成績高低列冊候用,需要借調特教中心) |
說明:
(一)缺額為暫定,職務安排依學校整體考量為準,包含行政、級任、科任、體育專長..安排之。
(二)正取人員因各種聘任原因消滅而未報到時,將通知備取列冊候用人員,依序報到。
(三)如有更改得於甄選前或原因發生後公佈於學校網頁中,請考生留意。
(四)各甄選類別得擇優備取若干名,若有放棄、逾期未報到或新增缺額時,將由備取名單通
知遞補,有效期間至109年4月1日,將依據成績高低排序備取後,列冊候用。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甄選成績之計算:口試佔40%,教學演示佔60%,總計100分。
(二)口試以6-8分鐘為原則。(口試時,除准考證外不得攜帶任何文件入場,內容以教育專業知能、班級經營實務為範圍。)
(三)教學演示:每人8分鐘為原則,應試者請自行準備教科書及教具等(主辦單位提供粉筆),教學演示內容與自編教案不符合者以零分計算,有一項零分者不予錄取;請各準備教案1式3份,以A4直式橫書電腦打字列印。
(四)口試、教學演示,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即刻依序遞補,不得異議。
(五)口試、教學演示分數計算以評審委員原始分數加總平均。
(六)按甄選成績高低擇優錄取列冊候用,總成績相同時,依教學演示分數高者優先錄取,次為口試分數高者優先錄取,如教學演示及口試成績均相同時,則採抽籤決定列冊候用順位,惟教學或口試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
(七)成績複查:於考試後當天13時至14時止,親自持准考證及身分證明文件至彰化縣
花壇鄉花壇國民小學(教務處)申請複查,逾期恕不受理,每人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