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1年10月20日教育處新雲端11110528號行政公告(諒達)辦理。
二、旨揭研習計畫完整資訊及場次如附件,伸港國中場次資訊如下:
三、請有參與本縣111年度台羅拼音班研習者及高中、國中現職教師務必報名參加(伸港國中場及二林高中場,請務必擇一參加)。請貴校惠予參與人員公假登記。
四、參加學員請全程參與課程並報考111年教育部閩南語認證考試,全程參加者可優先錄取本縣閩南語認證研習計畫進階班。
五、檢附旨揭計畫及公告各1份(共2個電子檔)。
靜思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