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0月1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38218號函辦理及本府111年9月5日府教學字第1110342163號函(諒達)賡續辦理。
二、旨案原投稿日期為至111年9月30日,為提供參賽師生充分準備機會,將投稿截止日期延至111年10月18日(星期二),投稿網址:https://forms.gle/iSofFVjgJhUdVJRU9
靜思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