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111年9月20日北市客文字第1113005106號函辦理。
二、 旨揭競賽參賽對象為國中小學生,國小組及國中組分別評比。
三、 收件時間為111年9月25日至10月30日,相關計畫內容詳如附件。
靜思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