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1年3月21日府社發展字第1110102871號函及111 年 7 月 13 日彰化建縣300年表揚十大領域特殊貢獻選拔跨局處協調會決議辦理。
二、 為推薦選拔本縣對教育(含體育)領域有具體事蹟、卓越貢獻之個人及團體,樹立教育標竿,特訂定本選拔計畫。
三、 請推薦者或單位詳填推薦表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等相關表件,於111年11月30日前寄送至本府社會處社會發展科(彰化縣彰化市中興路100號6樓),以郵戳為憑。
四、 本實施計畫及相關表件如附件。
靜思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