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 函 |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許秀如 電話:(04)7531896 電子信箱:kingtelkt77@email.chcg.gov.tw |
受文者:彰化縣花壇鄉花壇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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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5月27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社字第111019856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修正要點(共1個電子檔) (ATTCH1.odt) |
主旨: | 「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7點、第8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25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068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修正要點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25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0683B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
三、 | 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李易穎科員(電話:02-7736-5658)。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