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行政公告第11102417號、第11105350號及第11105367號賡續辦理。
二、國立成功大學2022年春季全民台語認證訂於111年5月28日辦理,請轉知貴校編制內教師,認證當天請務必自行印出准考證並攜帶至考場,考試結束時,加蓋主辦單位「應試章」(逾期概不受理),作為請領「認證報名費」補助之依據,該證明事後不予補發。
三、旨揭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以轄屬編制內教師於報名且完成中高級以上(未分級者不限)測驗之報名費為補助項目為限。
四、國中小申請旨案補助請於111年6月15日前送達;高中部分請依111年3月22日行政公告第11102417號於111年6月6日前檢具相關資料送府,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