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11年4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55483A號
函說明:請學校及幼兒園將現行成立之「防疫小組」更名為「防疫
專責小組」;現行「防疫應變計畫」更名為「持續營運計畫」,學校
應將現有應變計畫增訂或擴充相關防疫措施為持續營運計畫,以確
保學校(園)整體持續運作之目標。
靜思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