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申請資格:凡設籍於南投縣(市)滿6個月以上,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各級學校之清寒優秀學生,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
(一) | 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
(二) |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
(三) | 其他家境清寒,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者。 |
二、 | 申請旨揭獎學金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
(一) | 申請書1份。 |
(二) | 學生證影本(正、反面,且須蓋有本學期註冊章)。 |
(三) | 109學年度下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1份(請載明分數並由學校加蓋證明章)。 |
(四) | 全國競賽獎,需出示得獎證明影本(領獎時需攜帶證本核對)戶口名簿影本(請學校加蓋與正本相符之審核章)或戶籍謄本1份。 |
(五) | 公所出具低收入戶證明。無公所低收入戶證明者,可經由學校證明家境清寒而推薦。 |
三、 | 申請時程:即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並以郵戳為憑,逾期或個別申請者不予受理。 |
四、 | 旨揭獎學金申請資料請逕寄至寶島時代村-獎助學金專案收(地址︰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1039號;電話︰0921-706-069) |
五、 | 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寶島時代村Facebook,旨揭聯絡人:陳先生(電話:0921-706-0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