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縣110年7月A1類交通事故(24小時內)發生9件、死亡9人。
(一) 肇事車種以普通重型機車3件最高、電動自行車2件次之。
(二) 肇事原因以未依規定讓車3件最高、未注意車前狀況2件次之。
(三) 事故發生時段以16-18時3件最高、18-20時2件次之。
(四) 當事人年齡以65-74及41-50歲各2件最高。
(五) 綜合以上,高齡者騎乘安全、遵守路口禮讓及注意自身安全仍是本縣縣民應該加強道安意識的重要作為。
二、 宣導內容為:
(一) 機車左轉,設置有兩段式左轉標誌,請兩段式左轉;若無兩段式左轉標誌,請先變換車道至內側車道再左轉。
(二) 路口轉彎前30公尺或變換車道,提早打方向燈,並看照後鏡及擺頭查看有無人車。
(三) 電動自行車不得附載坐人,並應依規定配戴安全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