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彰化縣政府110年6月25日府人給字第1100220337號函辦 理。 二、為建構友善生養環境,行政院於本年5月6日院會提出「少 子女化對策-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環境」政策,其中育 嬰留職停薪津貼(以下簡稱育嬰留停津貼)由現行6成薪提 高至8成薪;被保險人請領育嬰留停津貼如於本年6月30日 以前而請領期間跨越本年7月1日者,自7月1日以後之日 數,得加發金額。
靜思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