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0年1月4日府綠開字第1090485638號函辦理。
二、依旨揭會議結論,自110年1月6日起新竹、苗栗及臺中地區(含北彰化地區)由減壓供水黃燈調整為減量供水橙燈,其餘地區水情燈號維持不變,請持續配合執行各項節水措施。
三、另請注意環境衛生維護,同時加強使用水資源回收中心水源作為次級使用,並請特別注意缺水情況下針對可能發生之疫情及火災等預為整備並做好因應措施。
四、有關抗旱最新宣導事項,請至本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抗旱專區」(https://tinyurl.com/y94w3x4g)或經濟部水利署「抗旱節水專區」(https://tinyurl.com/y928qx9e)網站查詢。
靜思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