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公告 教務主任 - 教務處 | 2021-05-31 | 點閱數: 1527

彰化縣花壇鄉花壇國民小學110學年度代理(課)教師甄選簡章

                摘要版   (一次公告、分階段招考)              110.05.11修訂

  1. 第一階段報名:110年6月07日(星期一) 上午10時至11時。如無上述人員報名或錄取人數不足時,將於放榜後,於本校網站公告辦理第二階段報名。
  2. 第二階段報名:110年6月09日(星期三) 上午10時至11時。如無上述人員報名或錄取人數不足時,將於放榜後,於本校網站公告辦理第三階段報名。
  3. 第三階段報名:110年6月10日(星期四) 上午10時至11時。將於放榜後,依據各階段甄選代理(課)教師符合資格錄取者,將依成績高低排序後,列冊候用 。

肆、甄選注意事項:

  • 甄選地點:彰化縣花壇鄉花壇國民小學,教學演示與口試配合教育部疫情第三級採視訊

            辦理,依報名先後順序進行。

  • 甄選日期:如遇考生缺考或叫號三次不到,依序遞補,不得異議。
  • (一)第一階段:110年6月07日(星期一)下午12:00起。

        (二)第二階段:110年6月09日(星期三)下午13:00起。

 (三)第三階段:110年6月10日(星期四)下午13:00起。

採用疫情甄選彈性採用LINE教學演示與口試,安排時間個別通知報名者。

  • 甄選類別:

                  甄選類別與名額

報到

教學演示60%

口試40%

普通班

代理教師

正取12名、備取若干名

(1)具備12年新課綱各領域教學優良能力

12:30

~預備

13:00

請就甄選類別自編,並於教學演示時提供教案1式3

 

13:05

以教育專業知能及班級經營實務或行政協助經歷為範圍

資優巡迴班

代理教師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1. 備取若干名,依成績高低列冊候用,需要借調特教中心

在家教育巡迴班代理教師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1. 備取若干名,依成績高低列冊候用,需要借調特教中心

代課教師

正取15名(含本土語言、新住民語言、體育專長…),備取若干名

  1. 具備12年新課綱各領域教學優良能力
  2. 含本土語言(閩、客、原…)、新住民語言認證合格教師、體育專長教師

 

說明:

(一)缺額為暫定,職務安排依學校整體考量為準,包含行政、級任、科任、體育專長..安排之。

(二)如有更改得於甄選前或原因發生後公佈於學校網頁中,請考生留意。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甄選成績之計算:口試佔40%,教學演示佔60%,總計100分。

(二)口試以5分鐘為原則。(口試時,除准考證外不得攜帶任何文件入場,內容以教育專業知能、班級經營實務為範圍。)

(三)教學演示:每人5分鐘為原則,應試者請自行準備教科書及教具等(主辦單位提供粉筆),教學演示內容與自編教案不符合者以零分計算,有一項零分者不予錄取;請各準備教案1式3份,以A4直式橫書電腦打字列印。

(四)口試、教學演示,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即刻依序遞補,不得異議

(五)口試、教學演示分數計算以評審委員原始分數加總平均。

(六)按甄選成績高低擇優錄取列冊候用,總成績相同時,依教學演示分數高者優先錄取,次為口試分數高者優先錄取,如教學演示及口試成績均相同時,則採抽籤決定列冊候用順位,惟教學或口試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

  

   四、代理與候用期限、待遇差假

       依據彰化縣政府108年7月15日府教學字第1080214636號,本縣代理教師聘期:

    1.未兼行政職務代理教師聘期為:「自開學前1週至次年7月1日期間內依實際到職日及學

      校實際需求訂定(惟代理原因消失即應終止聘約)」。

    2.兼任行政職務之代理教師聘期為:「開學前1週至次年7月31日期間內依實際到職日及學

      校實際需求訂定」。

    3.再聘且兼任行政職務之代理教師維持全學年度聘任,自當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

    4.各階段甄選代理教師將依成績高低排序為正、備取錄取人員,若有放棄、因各種聘任原

      因消滅而逾期未報到或新增編制內實際缺額時,將由備取名單通知遞補,學校將依據教師

      請假規則,辦理下列假別產生:公假、公差、延長(長期)病假、退休、資遣、辭職、留職

      停薪(育嬰假、恃親假、出國進修…)、停職、政府緊急核定之重大事故或法定傳染性疾病、

      其他……,當出缺3個月以上代理缺額時,將依列冊候用順序,通知備取人員,辦理聘用

      事宜,有效期間至111年5月16日止。

 5.甄選錄取人員依「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之規定敘薪並陳報縣府核備。代理教師一律

   比照學歷支薪,不採計職前年資。惟未具各該類(科)合格教師資格者,其學術研究費按

   相當等級專任教師八成支給。

6.長期代理教師之出勤比照專任教師規定,給假比照約聘僱人員辦理。

7.代理教師參加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悉依有關規定辦理。

 9.依據民國101年07月10日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3-2 其服務成績優良、符合學校校務需求,且具第三條第三項第一款資格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再聘之,並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再聘至多以二次為限。

五、擔任本校代理教師,為維護教學品質及確保學生受教權益,凡經甄選錄取人員,不得以不當理由於110學年度結束前中途自行辭聘,因個人因素中途辭聘時,將由考績委員

    會決議是否於服務證明書加註「服務成績優良」之說明。

 

:::

網頁選單

網站連結

每日成語

ㄅㄧㄥ ˋ ㄖㄨ ˋ ㄍㄠ    ㄏㄨㄤ   
古代醫家指心尖脂肪為膏,心臟和隔膜之間為肓,認為膏肓之間為藥力所不能達到之處。句指病重到了無法醫治的地步;也比喻事態嚴重到無法挽回的程度。同「藥石無功」、「無可救藥」、「沈痾難起」(痾,病)。
more...
:::

雲端應用

氣象局衛星雲圖

即時空氣品質

隨機小語

口說好話,心想好意,身行好事。

靜思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