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選日期:109年8月28日(五)上午9時(校務會議後隨即開票)
說明:本會置委員11人,當然委員3人(校長、家長會、教師會)、選舉委員8人(連選得連任一次),由全體教師選舉之,候補委員4人。
1.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規定,本會委員中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本校教評會委員未兼行政之教師應佔6人(含)以上。
2.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6條之規定,教評會委員任一性別不可低總額1/3之規定,本校教評會委員男(女)性應各佔4人(含)以上。
3.投票採一人一票不記名單記法,每人每票僅能圈選1人,超過圈選人數選票或空白者視同廢票。
4.本屆委員聘期自當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