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以下簡稱該基金會)「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辦法」相關資料(如附件),請協助轉知,並鼓勵符合條件之學生踴躍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1日臺教師(一)字第1120008916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辦法受理收件至112年3月10日截止(郵戳為憑);詳細申請辦法與條件資格請參閱行該基金會網站:行天宮五大志業網/教育志業/資優學生長期培育(http://www.ht.org.tw/religion177.htm)。 |
三、 | 申請者務必填寫電子表單及下載書面申請表填寫相關資料後郵寄回傳,以完成申請程序。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基金會詢問(聯絡人:張先生,電話:02-25671688轉127、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