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彰化縣110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及110年4月27日彰化縣110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綜合研判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縣110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綜合研判結果:
(一)國小二升三年級組,通過133人。
(二)國小四升五年級組,通過23人。
三、名單詳如附件。
四、鑑定結果通過者,注意事項:
(一)請依簡章規定於110年5月28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至原報名學校完成報到手續並繳交安置同意書(如附件)。
(二)通過鑑定且原就讀學區無資優資源班之學生,若欲選擇就讀非原學校,應於110年7月2日(星期五)前完成轉學手續。
五、如對鑑定綜合研判結果有疑義,請於110年5月10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下午4時向彰化市民生國民小學輔導室提出書面申請,並繳交100元及限時掛號回郵信封1個(請用郵局中式標準信封貼妥限時掛號郵資新臺幣35元,書寫清楚收件地址,收件人請書寫學童姓名並於右下角註明就讀學校及班別)。
六、聯絡人:教育處學特科 王小姐 04-7531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