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113年度本縣中小學交通安全績優人員「金安獎」遴選一案,歡迎教師推薦績優導護教師參加。 |
說明: |
一、 | 依據本縣中小學交通安全績優人員「金安獎」遴選計畫辦理。 |
二、 | 績優導護教師資格: |
(一) | 限113年度接受本府「交通安全教育輔導訪視」學校,每校各推薦1名老師(其他年度學校請勿推薦)。 |
(二) | 110、111及112年辦理學生交通導護工作績優者,或每學期執行學生交通導護工作時數滿8小時以上且有具體貢獻者。 |
(三) | 111及112年未接受本縣或其他縣市或中央相同性質表揚之績優交通導護人員。 |
相關說明 請洽學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