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31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100195270號
速別:普通件
主旨:有關因應疫情國民中小學實施線上教學應考量學生學習效 果及視力影響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2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66920號函 辦理。
二、學校為因應疫情停止到校上課期間,教師得視學生年齡階 段,以同步、非同步預錄影片、線上學習資源、公視徵用 頻道、通訊軟體進行課程作業指導等多元方式,均可視為 教師進行課程教學之工作內容。
三、為因應疫情國民中小學實施線上教學,應考量學生學習效 果及視力影響,建議實施方式如下: (一)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規定,每節上課時間 國小為40分鐘、國中為45分鐘,課程安排應依前開時間 實施,惟學校可適當延長下課時間,使師生能有合適之 休息。 (二)考量學生學習效果及身心發展,建議學校實施線上教學時間,以占每節課二分之一為原則(約20至25分鐘),教 師仍可依學生學習年段及學習狀況,適度縮減線上教學 時間。其餘時間可採延伸紙本閱讀、習作或作業撰寫、 分組討論、口語發表、口說測驗、觀看電視教學節目… 等多元學習方式進行。
(三)可請學生在課堂上適時作護眼操及伸展操,讓眼睛及身 心獲得適度舒緩。
(四)另有關同步、非同步或混成教學等3種線上教學模式,可 由老師依據班級學生課堂反應及需求,彈性調整使用方 式及比率。